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二手华骏牌挂车一辆(鄂AK331挂)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二手华骏牌挂车一辆(鄂AK331挂)
二手华骏牌挂车一辆(鄂AK331挂)
标的名称 | 二手华骏牌挂车一辆(鄂AK331挂) | ||
项目编号 | HCWL20210004 | ||
挂牌价格(万元) | 5.1435 | ||
挂牌公告期 | 2021-01-19 至 2021-01-25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武汉市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现存放于武汉长江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停车场内,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间到现场对车况进行查看了解。 2、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间到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查阅《资产评估报告》。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标的不得分拆受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交易条件 | 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并认同《网络动态报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资产评估报告》(鄂衡平评报字〔2020〕第179号)的全部内容。 2、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须对车辆情况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受让成功后不得以车辆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等)为由要求退款或退车,不得因受让车辆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3、竞买人须同意标的过户手续由其自行办理,过户费由其自行承担;受让方须同意若车辆在过户前需要维修,维修工作和维修费用均由其自行负责;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其自行承担,如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其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竞买人须同意标的车辆办理过户交接手续时,实际车况及行驶公里数如与评估报告或《标的车辆清单》中的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 5000元 |
保证金支付 | 竞买人在挂牌截止日14:00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交纳后竞买人须立即以电话方式通知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工作人员,咨询保证金是否到帐,申请激活竞买账户。账户户名: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27906024210403;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昌支行。 |
挂牌信息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 ||||
交易方式 | 本标的采取网络动态竞价方式交易。登录网络动态竞价平台方式:从华中文交所网站(http://www.hbcpre.com/),点击中部“网络动态竞价平台”图片进入。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 | 受让人须在挂牌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受让人须在交易价款结清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车辆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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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合同》 | 《车辆清单》 | 《网络动态报价须知》 | |||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华中文交所 白道晗 |
联系电话 | 027-88712326,18971397012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
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