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无锡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
代理单位 |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代 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锡太高速与凤翔高架连接线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锡太高速与凤翔高架连接线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XFLJ-JC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太高速与凤翔高架连接线工程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锡太高速与凤翔高架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锡行审投许〔2023〕114 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市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现对锡太高速与凤翔高架连接线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XFLJ-JC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锡太高速与凤翔高架连接线工程,主要承担凤翔路主线与锡太高速的转换功能,位于无锡市惠山区。起点位于规划无锡北收费站东侧,桩号 RK0+440.000,北向顺接凤翔高架现状预留鼻端,南向终点接入现状凤翔高架两条匝道,互通全长约 1.95km。
2.2招标范围及计划服务期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锡太高速与凤翔高架连接线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即XFLJ-JC1标段。工程范围为锡太高速与凤翔高架连接线工程的路基、桥梁、路面、附属设施(不含机电)等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a.招标范围内工程原材料、混合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桩基承载力、完整性检测;
b.协助委托人开展全线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
c.协助委托人开展招标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d.承担招标范围内委托人负责的测量管理和维护;并对招标范围内重要工点的日常测量工作进行复核、抽检、指导和管理;
e.承担招标范围内工程交工验收检测相关工作任务,并配合开展交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2)计划服务期
2023年12月至 2028年11月。
锡太高速与凤翔高架连接线计划2023年底开工建设,工期暂定5年,拟分三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先施工对既有北互通通行方式无影响的互通匝道桥;第二阶段施工剩余的互通匝道桥,连接线互通WS匝道和SW匝道涉及对既有北互通的改造,为减少对无锡北进出高速的影响,该部分预计等新收费站开通(锡太高速约2028年2季度通车)前一年开始实施;第三阶段施工凤翔路辅路改造部分,该部分待锡太高速开通,拆除老互通匝道后再实施。
施工标段进场实际施工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具体时间以委托人正式通知为准。
试验检测人在签订合同后,10 个工作日内提交试验检测工作方案,该方案需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试验检测人在收到委托人的试验检测指令后,必须保证及时进场,按照要求时间做好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按照规定分阶段提交试验检测报告(根据本合同段内需检测的工作内容按阶段及委托人指令分批次进场),试验检测人向委托人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交、竣工验收配合时间:约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企业资质条件:
(1)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还应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
3.1.2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交/竣工时间),投标人完成过一项建设单位委托的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或一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桥梁或公路)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
(3)2018年1月1日以来(交/竣工时间)担任过建设单位委托的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或一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其他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三个月为 2023年 8月-2023年10月或2023年7月-2023年9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B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4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5同一试验检测单位在锡太高速与凤翔高架连接线工程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质量监督部门、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无锡市梁溪区运河东路 861 号
联 系 人:张瀚丞
电 话:0510-85761521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2栋7层
联 系 人:董健、周泽骏
电 话:025-86602545(转8004)
传 真:025-86602545
工 作 QQ:1902941156(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工作邮箱:1902941156@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0:30;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1:0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12 号楼 )公开开标。
8.4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系统登录”-“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7日19:30,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9:30。
8.6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8.7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江苏交通运输厅网站2016年5月3日发布” (以下简称“《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标准文件》为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备。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11月
招标单位
无锡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