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 若宇科技装备制造(昆山)有限公司南京励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中标联系方式 | |
招标 单位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中小总成夹具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hfc7130ewv(瑞风s1)项目焊装新增及改造中小总成夹具
hfc7130ewv(瑞风s1)项目焊装新增及改造中小总成夹具
2016年02月03日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合肥市 | |
项目名称 | |||
发布时间 |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HFC7130EWV(瑞风S1)项目焊装新增及改造中小总成夹具评标结果公示
一、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HFC7130EWV(瑞风S1)项目焊装新增及改造中小总成夹具(招标编号:GN2015-07-1168)项目,于2015年10月16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三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宇汽车装备工业(昆山)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京励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34。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3日
招标单位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