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威县人民法院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北汽牌电动汽车M22EV型号的电动汽车100辆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5日10时起至2020年10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北汽牌电动汽车M22EV型号的电动汽车100辆。
变卖起拍价:2947460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或10000元的整数倍)。
具体情况见评估报告或到现场进行实地了解。
注1:该拍卖车辆目前未挂牌,无法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注2:本次拍卖的100辆电动汽车,其中47辆未安装锂电池、35辆未安装锂电池和座椅、3辆没有安装锂电池也没有提供合格证、1台没有提供合格证。详见评估报告。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7月29日起至变卖结束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8月4日前与本院联系。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六、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变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七、本次变卖事项已通知本案当事人。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变卖。变卖成交后,标的物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对标的物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未咨询、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十一、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十二、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物权变更。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应缴纳相应的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0日内汇款到本院账户(户名: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威县支行,账号:13001658308050001200),并于缴纳尾款后7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变卖余款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
重要提示:变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变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变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319-3252148 17703398351 史法官
17703398385 郭法官
监督电话:0319-6263333
本院地址:威县洺水东路
此公告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淘宝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上发布。
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招标单位
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