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中海油华北销售有限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四川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四川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点击量:21次
项目名称 | 四川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 | 项目编号 | G32018BJ10009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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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21.80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8-12-28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19-01-25 |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成都市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北京亿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韩先生 / 联系电话:13001051267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麻越 / 联系电话:010-66295678 | 部门负责人:刘雪 / 联系电话:010-66295675 |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四川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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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153号) | ||
法定代表人 | 祝安霞 | 成立日期 | 1994-12-23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000201869255A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危险化学品经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等。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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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安超 | 68.35 | |||
徐红松 | 15.45 | |||
祝安霞 | 11.2 | |||
中海油华北销售有限公司 | 5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7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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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637.53 | 5.58 | 6.2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44.71 | 88.44 | 256.27 | ||
审计机构 | 四川中天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2018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011.61 | 32.43 | 32.4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07.68 | -82.58 | 290.25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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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海油华北销售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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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7区4号楼)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王光 | 成立日期 | 1986-12-02 | |
注册资本(万元) | 512807.8978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100005298B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100001043E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11-05-17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转让四川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的批复(海油总资产【2011】354号)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四川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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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21.8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6万元支付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但未按该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6)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书面承诺事项的;(7)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交所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书面承诺如下事项:(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产权交易(竞价)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2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4)同意在成功受让本项目后,标的公司不再使用“中化建”以及“CNCCC”字号。4、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6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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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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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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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中海油华北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