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 广西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360.64万元 | 中标联系方式 | |
招标单位 | 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12315指挥中心工程 | |
代理单位 |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港口分局12315指挥中心工程
二、项目编号:GS(7)2010048GFC
三、采购单位: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定标日期:2010年11月 17日
六、招标公告日期:2010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止
**七、中标单位:**防城港市防城丹竹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八、中标金额:**叁佰陆拾万零陆仟肆佰伍拾贰元玖角(¥3,606,452.9元) 工期:255日天质量:合格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覃国超郑绍勤廖文陆贻泰梁祯
十、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其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或投诉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进行。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4、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中心恕不予受理和答复。
5、质疑受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质监部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0771-2828204
6、投诉受理部门:
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陈主任0770610236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0年11月18日
招标单位
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标单位
广西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