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中共松滋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实物资产转让 | |
代理单位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鄂DW3819北京现代牌BH6430NY轿车(第二次挂牌)
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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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鄂DW3819北京现代牌BH6430NY轿车(第二次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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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19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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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申请与承诺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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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占有方名称 |
中共松滋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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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
实物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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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型 |
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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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永德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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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准日 |
2019-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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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值 |
2.97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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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情况 |
核准(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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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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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2.37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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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1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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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
2019-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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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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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车辆是以现状转让。目前车辆停放在松滋市财政局(松滋市乐乡大道298号)院内,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前自行查勘车辆,对车辆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须对车辆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购买,并对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受让成功后不得以车辆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久置电瓶缺电、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等)为由要求退款或退车,不得因受让车辆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2、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由于各地车辆管理所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办理转籍的车辆请买受人自行了解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由于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受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车辆违章记录情况不详,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确认,如有遗漏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 4、处置车辆将会“车”“牌”分离,成交后,原车牌不给买受人使用。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后,由转让方负责交付标的。 5、成交车辆过户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办理车辆过户期间如需移动车辆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6、车辆展示时间:2019年6月20日9:00-16:30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716-4088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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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资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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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 |
名称 |
鄂DW3819北京现代牌BH6430NY轿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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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 |
北京现代牌BH6430NY轿车 |
颜色 |
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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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公里数 |
233469公里 |
登记时间 |
2010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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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万元) |
2.97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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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信息 |
北京现代牌BH6430NY轿车,发动机号:AB265193,VIN码:LBEJMBJB7AX214140,交强险至2019年10月止,车辆年审证明不详,手动挡,排量1975ml,发动机功率104kw。 车辆车身面漆退光退色较重,内饰陈旧;车架情况一般、焊口有锈迹、各连接件、螺栓铆件齐全;座椅完整,驾驶室仪表齐全;其他设施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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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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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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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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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 |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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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
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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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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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1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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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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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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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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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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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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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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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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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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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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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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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荆州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联系电话 |
0716-4088513 |
招标单位
中共松滋市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