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江永县人民法院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帝豪牌小型轿车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法院关于帝豪牌小型轿车
的变卖公告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1日10时至2024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江永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46/05),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法院停车场的帝豪牌小型轿车。车牌号:湘M56883,车系:吉利帝豪,车辆类型:小型轿车,品牌型号:帝豪牌JL7152L23,车身颜色:白色,发动机号码:J2XA4307414,车辆识别代号:LB37724S7JX030466,出厂日期:2018年2月10日,注册日期:2018年3月16日,排量/功率:1.498L/80KW,行驶里程:70132公里(根据车辆仪表盘显示),机动车状态:违章扣分25分,罚款1600元,均未处理;保险已过期,年检逾期未检验;电瓶亏电,无法启动;无车辆行驶证;详情以实际看样为准。
注意:详情以实际看样为准,该车辆违章扣分25分,罚款1600元,均未处理;保险已过期,年检逾期未检验;电瓶亏电,无法启动;车子过户办理情况及相关费用请竞买人拍卖前自行咨询车辆登记部门,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担保,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特别约定: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次约定。
对于上述变卖标的
询评估价:2.235万元起拍价:1.26万元
保证金:0.12万元增价幅度:0.01万元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统一安排,有意者请事先联系法官。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对于不动产,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由买受人依法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0月18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本次变卖不接受线下缴纳变卖预缴款报名。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纳,请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永支行,法院账户名:江永县人民法院,账号:43001570071052502442-012538),并在缴纳余款后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江永县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四、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46-572239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874668631周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江永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招标单位
江永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