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慈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慈溪市新城大道夜景照明工程PPP项目 | |
代理单位 |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慈溪市新城大道夜景照明工程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选择项目合作伙伴。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一、采购编号:CXFSCG2017239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慈溪市新城大道夜景照明工程PPP项目
2、项目地点:新城大道路段两侧及新城河与北二环交叉口
3、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
根据前期《慈溪市新城大道(开发大道-前应路)夜景照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基础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城大道沿线建筑及后退空间(含新世纪广场、虞波广场)景观照明、新城河与北二环交叉口节点建筑照明。
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总额为96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75万元,预备费459万元。
4、采购内容:
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社会资本方,全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新城大道夜景照明工程项目设施。项目位于新城大道(开发大道-前应路)沿线及新城河与北二环交叉口,具体为新城大道沿线建筑及后退空间(含新世纪广场、虞波广场)景观照明、新城河与北二环交叉口节点建筑照明。
5、项目合作方式:
根据市政府授权,由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
由中选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中,中选社会资本占全资100%股份。
5、PPP合作期: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PPP合作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部分,其中建设期1年,自《PPP项目合同》生效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交工验收日或者市住建局书面确认的其他日期或者亮灯之日止;运营期为10年,自建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计算。
三、社会资本(以下称为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慈溪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特定条件:
1、主体要求:如独立供应商投标的,须为境内外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须为企业法人,其他成员可以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财务实力:2016年度(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含)或等值外币(按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中行折算价计算)(如为联合体,则审查牵头方);上述社会资本若为母公司,则以其合并财务报表为准,若社会资本为子公司,则不能以其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作为代替;
3、资质要求:社会资本(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须具备以下资质,联合体可以为所有成员资质的累计:
(1) 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及以上资质;
(2) 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3)家;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工作、设计工作的成员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
(3) 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成员分工及股权比例;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均按否决资格预审申请处理;
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四、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日期:2017年9月25日--2017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及方式:
1、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3209室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3、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一成员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即可。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上午09:30时。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审时间:2017年10月19日上午09:30时。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审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十、本资格预审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属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方可参与后续采购环节)。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三北大街458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02903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3209室
联系人:倪先生、任先生
联系电话:18258298348、15868825683
招标单位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慈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