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 南京励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昆山韦德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中设焊接装备开发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中标联系方式 | |
招标单位 | 安徽猎豹汽车有限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CT7柴汽油国五车型,Q6平台化车架焊接生产线改造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安徽猎豹汽车有限公司CT7柴汽油国五车型及Q6平台化车架焊接生产线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CT7柴汽油国五车型及Q6平台化车架焊接生产线改造项目
2017年01月22日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
发布时间 |
评标结果公示
一、安徽猎豹汽车有限公司CT7柴汽油国五车型及Q6平台化车架焊接生产线改造项目(招标编号:GN2016-09-2471)项目,于2017年1月20日14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CT7柴汽油国五车型及Q6平台化车架焊接生产线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投标人名称 |
南京励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昆山韦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南京中设焊接装备开发有限公司 |
投标人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工业集中区金阳路8号 |
江苏省昆山市东龙路198-1号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古柏镇秀山路77号 |
预计中标金额(万元) |
140 |
177 |
184 |
公示期:自2017年1月22日至2017年1月24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2日
招标单位
安徽猎豹汽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