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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关于灰色苹果11手机一台、蓝色苹果12手机一台(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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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灰色苹果11手机一台、蓝色苹果12手机一台的公告

(第一次)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3月14日10时至2024年3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758/05),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名称

灰色苹果11手机一台、蓝色苹果12手机一台

案号

(2023)粤1203执1125

权属情况

刑事罚没物品

存放位置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交付方式

成交后法院现场交付

起拍价

人民币1680

保证金

人民币300

增加幅度

人民币30元及其倍数

备注

标的物按照现状拍卖,无法正常开机,详情见图片以及附件,本院不对标的物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解锁开机密码及账户密码,且本次拍卖不提供邮寄服务,请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自行前往本院领取,异地竞买人请慎重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可致电0758-2628932,我院委托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服务工作。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为刑事罚没物品,按实物现状拍卖;2、标的物为灰色苹果11手机、蓝色苹果12手机,裸机,无相关配件,无法明确是否为山寨机,不确定是否有开机密码,本院不负责解锁相关账号密码;3、本院不能确定是否存在其他瑕疵以及能否正常使用,本院不承担本标的产品瑕疵保证;4、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原机主相关隐私信息,买受人不得泄露,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5、无特殊情况请到法院办理交付手续,否则按法院规定流程处理。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则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鼎湖支行,账号:652276933431),并在拍卖款项全部缴清后,按法院工作人员通知的日期(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新城长园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完成实物交割。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法院咨询电话:0758-2628932

司法辅助机构: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07582620155

4009928803

举报监督电话:0758-2620107

联系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长园路鼎湖区法院。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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