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28辆公务用车整体公开转让(拍卖)

招标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包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甲方联系方式招标产品28辆公务用车整体公开转让(拍卖)
代理单位-代理联系方式

公告原文

项目名称28辆公务用车整体公开转让(拍卖) 项目编号N0264CL240022
挂牌起始日期2024-07-11挂牌截止日期2024-07-1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
概况
基本属性车牌号蒙B31K23蒙B53T42等28辆车注册日期 年审期限
品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架号
排量燃油种类变速箱
里程表公里数公里车辆类型车辆颜色
车辆现状商业险交强险 违章情况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292200.00
评估基准日2024年5月27日
评估机构包头市中正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底价(元)292200.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包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宏博

联系电话:13015057995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包头市拍卖行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包头市公务用车批准处置通知书编号:PM000370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包头市财政局

特别
告知

标的物以车辆、物品的现状为准,拍卖人不对其品质、质量、数量、包装等其他性质作任何瑕疵担保,竞买者参与竞拍,视为已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状况有充分了解,并愿承担相关责任。标的成交后,移交时发生包装、速递、搬运费用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需在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平台服务费后,方可移交拍卖标的。车辆由于停放时间长,部分车辆未在三个检验车辆周期之内检车,现部份车辆状态为报废状态,竞买人需要自行变更车辆状态,本公司只负责提供相关资料。竞拍开始前,本公司已如实告知竞拍车辆部分存在因停放时间过长,导致未在三个检验车辆周期内检车,车辆被登记为报废状态的情况。竞买人需要自行变更车辆状态。竞买人对此已知悉,并承诺不因此原因向本公司主张权利。请各意向受让方认真勘验车辆,了解车辆现状,报废年限,车辆变更、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政策,需承担对应风险及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放弃受让。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线上一次性

受让方资格
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车辆以实际勘验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过户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包头市拍卖行有限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包含事故车辆),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一、意向受让方应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二、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领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

三、本次处置车辆过户的相关要求:

1、车辆必须过户,如无法过户,须由受让人交有资质报废机构报废拆解并出具相关证明。

2、车辆过户或车辆报废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扣分)但不限于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购置税、拆解注销、托运、维修、补办证件、专用车辆喷涂改色、异地提档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包头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办理提取车辆及交接过户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提车后须自行去该车辆登记机关办理车辆过户或报废手续,须在提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如报废车辆,在提车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报废手续。

5、受让方须在过户或报废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包头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供车辆过户或报废证明。

6、如因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情形的,经委托方确认后,委托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头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无息退还交易价款、服务费及保证金。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竞买报名报名时间2024-07-11 10:00:00 至 2024-07-17 17:00:00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3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7-1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4-07-11 10:00:00-2024-07-18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受让申请表.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王宏博
咨询电话13015057995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
咨询地址正信集团10楼
技术支持
其 他

下载附件(4)(点击跳转至原文中下载)

《真实性承诺书》

《“产权贷”贷款申请资料清单》

《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

受让申请表.docx

招标单位

机关事务

包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在营

招标动态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

点击查看招标详细信息

项目联系人

公众号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