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浙江浦江鑫友锁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浙G173QL五菱面包车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变 卖 价 : ¥10,500 | 加价幅度 : ¥500 | 类 型 : 变卖 |
保 证 金 : ¥1,000 | 变卖周期 : 60天 | 程 序 : 清算 |
变卖预缴款 : ¥10,500 | 评 估 价 : ¥21,000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浙江浦江鑫友锁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浙G173QL五菱面包车拍卖公告
浙江浦江鑫友锁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0年7月9日10时至2020年7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浙江浦江鑫友锁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浦江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拍卖活动系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职责,选择在网络破产强清平台处分浙江浦江鑫友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友公司”)财产。
2、竞拍前请竞买人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机动车拍卖交易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拍卖标的情况说明和图片等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拍卖标的以拍卖时和拍卖成交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进行调查核实、承担竞买风险。务请有意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车辆信息:车牌号为浙G173QL五菱牌汽车一辆,型号为五菱LZW6388NFA,发动机型号为LJ465QR1E6,排量为998ML,国IV排放标准,外廓尺寸为3797*1510*1820MM,注册日期为2015年1月21日、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1月31日、保险有效期至2020年1月19日。行驶里程:不详。该车为手动档。经金华市公安局服务在线网站查询,计1次违章未处理,记3分,罚款200元,车辆其他性能不详。具体情况请实地前往查看,并以实地为准。
起拍价:10500元;保证金:1000元;增价幅度为500.00元及其整数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5日17时止,管理人接受咨询并安排看样(联系电话:吴律师18757665353)。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审理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五、延时出价功能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的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七、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及税费负担
1、竞买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权属过户(转移)登记手续,管理人可予协助。务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向机动车管理部门咨询了解有关机动车交易、过户的条件和限制性规定;若因不符合条件或者被受限制而导致机动车无法过户(转移)登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能过户、上牌等后果。
2、标的物如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罚款和其他费用。
3、本次拍卖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种类与金额以税务机关核算为准。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7月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供权属异议证据材料。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保证金
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拍卖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十二、拍卖成交款的支付和标的物交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淘宝网拍卖成交日的次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付清拍卖成交余款(保证金充抵后)。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浙江浦江鑫友锁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账号:1500 1012 0103 9000 0509)。
买受人应在付清拍卖余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材料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浦江县文溪东路335号四楼12号办公室,联系人:吴律师18757665353)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过户登记除外)并自行提取标的物。
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接收拍卖标的物的,标的物的损坏、灭失等风险自逾期接收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买受人悔拍责任
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款,或者买受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拍卖的,则为悔拍。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悔拍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鑫友公司的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鑫友公司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悔拍人交纳的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悔拍人应当继续赔偿损失,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破产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恢复拍卖。发生前述情况,管理人不承担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损失。
十五、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六、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借助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的拍卖行为。未尽事宜,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次拍卖的《竞买须知》和《标的物介绍表》。
浦江县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79-8818158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管理人联系人:吴律师18757665353
管理人联系地址:浦江县文溪东路335号,浙江仙华律师师事务所。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浙江浦江鑫友锁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浙江浦江鑫友锁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0年7月9日10时至2020年7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对浙江浦江鑫友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友公司”)所有的车牌号为浙G173QL五菱面包车一辆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管理人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禁止参加竞买的机构及人员: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本次拍卖系以标的物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不负责本标的物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搬运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负。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须按时付清拍卖款及提取车辆,否则自担风险和损失。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24小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管理人将委托信息输入后台拍卖系统。拍卖成交后办理委托手续的,管理人不予确认。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7月5日前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资格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后,管理人将优先购买权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或单位、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手机号码)输入后台拍卖系统。逾期未向管理人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竞买保证金(不少于人民币壹仟元)。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淘宝网阿里网拍平台软件服务费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参照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包括能否过户、是否临近报废时间等),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淘宝网拍卖成交日的次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付清拍卖成交余款(保证金充抵后)。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浙江浦江鑫友锁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账号:1500 1012 0103 9000 0509)。
若因买受人未及时支付淘宝网阿里网拍平台软件服务费等原因,导致竞买保证金不能及时充抵拍卖成交款的,买受人应无条件地向管理人补足拍卖成交款。
买受人应在付清拍卖余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材料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浦江县文溪东路335号四楼12号办公室,联系人:吴律师18757665353)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过户登记除外)并自行提取标的物。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接收拍卖标的物的,标的物的损坏、灭失等风险自逾期接收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未与管理人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的,属于悔拍,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竞买)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鑫友公司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悔拍人交纳的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悔拍人应当继续赔偿损失,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十三、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按时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标的物过户(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违章罚款及其他应由原权利人承担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罚款和其他费用。
本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交付过程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提取标的物并承担提取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
对于拍卖车辆的排放标准是否符合车辆落户地的环保要求,所购车辆在落户地能否上牌(是否属于限牌情况)等,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咨询。管理人对标的物能否过户不作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本拍卖标的物有法院查封、抵押登记等情形,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下落不明的,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先办理解除查封,注销抵押或其他相关手续,由此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延长。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破产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恢复拍卖。发生前述情况,管理人不承担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浦江县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79-8818158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管理人联系人:吴律师18757665353
管理人联系地址:浦江县文溪东路335号,浙江仙华律师师事务所。
浙江浦江鑫友锁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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