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司法拍卖 | |
代理单位 | 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拍卖公告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4月26日上午10时至2020年4月27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宝马牌小型轿车,牌照号码:皖K33K45,车辆类型:小型轿车,车辆型号:BMW7154AC,车辆识别代号:LBV2Y3108HMH70050,发动机号:A074D154。行驶里程数:11071公里,初次登记日期:2017年7月24日,机动车状态:违法未处理,查封,逾期未检验,车辆停放地址:安徽省太和县公安局停车场。
评估价:人民币153903元
起拍价:人民币150000元
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车辆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请竞买人自行在标的物页面一键预约看样,并根据预约时间准时到场,输入看样码签到后即可看样。咨询电话:4008284666或旺旺在线留言了解详细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整车拍卖。(1)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移交,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2)本次拍卖标的物是否存有违章、驾照扣分、补审、维修等情况均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自行处置;(3)买受人资格问题,车辆过户、提档、挂靠等是否有限制,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市车管所;运管处、出租车公司等相关部门。购买人请实地看车,了解清楚后慎重决定是否购买,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标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拍卖标的物按照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等依照相关部门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七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法院地址:安徽省太和县城关镇国泰路28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8284666
联系电话:刘辉18856885838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8-8629105 高法官18158826169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0日
招标单位
阜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