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 四川华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中标联系方式 | |
招标单位 | 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工会委员会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西昌市东河西岸南桥截污口改造工程 | |
代理单位 | 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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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东河西岸南桥截污口改造工程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201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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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东河西岸南桥截污口改造工程中标公示。
西昌市东河西岸南桥截污口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及标段名称西昌市东河西岸南桥截污口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主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项目业主联系电话0834-2194673招标人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招标人联系电话0834-2194673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8-87365048/13508234975开标地点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本项目开标室开标时间2016/9/199:00:00公示期2016-9-23 至 2016-9-27投标最高限价(元)7772565.00元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四川华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913306.00元100.00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华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名称职称专业宋贤成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何小斌工程师职称证市政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华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华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标得分
或
备 注
西昌市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816855按低于成本处理凉山州智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771459按低于成本处理四川永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897375按低于成本处理四川巨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511855按低于成本处理四川安格建筑有限公司6753582按低于成本处理四川仁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769761按低于成本处理四川鑫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738813按低于成本处理四川高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608235按低于成本处理四川启瑞建设有限公司6684405按低于成本处理四川广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577145按低于成本处理重庆市渝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760000/四川京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772305/凉山金宏建设有限公司7772435/会理县会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7771565/添宝建设有限公司7770560/喜德光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772500/四川尚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995309/四川伟泽路桥工程有限公司7763965/四川雅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772065/凉山州亨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995309/四川天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995309/四川吉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772500/四川中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771268/四川杰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995309/四川星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995309/凉山银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7766765/四川锦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771675/其他需说明事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第一名 | ||||||||
证书编号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川251101026436 | 工程师 | ||||||
技术负责人 | 0600926 | 工程师 | ||||||
项目业主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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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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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仁建 | 单位:四川省泸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姓名:王帆春 | 单位:四川德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姓名:饶利金 | 单位:州交通勘测设计研究院 |
姓名:陈其芬 | 单位:西昌市建筑勘测设计院 |
姓名:唐科平 | 单位:四川省亚通公路工程监理所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项目审批部门 西昌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联系电话 0834-2189678行业主管部门 西昌市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 0834-2160604异议投诉注意事项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交工日期”、“竣工日期”是指实际开工日期和实际交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勘察、设计招标应填写其勘察、设计服务期的起(开工日期)止(交工日期)日期(不含施工服务期)。监理招标应填写其监理服务期的起(开工日期)止(竣工日期)日期(不含竣工验收后服务期)。采购招标应填写采购供货的起(开工日期)止(交工日期)日期。施工招标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通用合同条款”定义的时期;交工是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规定的交工,已交工未竣工的,填交工日期,已经竣工的,交工日期和竣工时期都要填写;没有交工程序的,填“无”。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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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工会委员会
中标单位
四川华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