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原文
拍卖公告
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20日10时至2022年4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申建忠名下奔驰牌小型轿车一辆(不带车牌)。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品牌型号:梅赛德斯-奔驰WDDNG8CB;
车牌号:京NJZ265;
注册日期:2012/6/14;
发证日期:2015/8/07;
车辆行驶里程:已行驶130142公里。
评估价249,200.00元,起拍价249,200.00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2000元的整数倍)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4月1日10时至2022年4月19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了解,请竞买人随带身份证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九、本次拍卖已通知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法院对该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法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22年4月2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曲周县人民法院,账号:040500182930004528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曲周支行)。
十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物情况来自河北华永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河北华永评报字(2022)第090号资产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310-8902322
监督电话:0310-8902340(业务咨询请勿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公仆路21号
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9日
招标单位
曲周县人民法院
中标单位
最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