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乘用车,小客车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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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 | 广汽丰田汉兰达 2023款 2.5L智能电混双擎四驱精英版 7座 | 1.0 | 辆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港盐田港区道堆项目
小客车公开询价采购询价函
我公司因工程办公交通需要采购1辆:广汽丰田汉兰达 2023款 2.5L智能电混双擎四驱精英版 7座SUV小客车,在深圳注册上牌。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编号:装05-202312-盐田道堆项目小客车(丰田汉兰达))。贵单位如有意向,请按下列要求投标:
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交的合格装备供应方,具备汽车设备销售业绩,有销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标的:广汽丰田汉兰达 2023款 2.5L智能电混双擎四驱精英版 7座SUV小客车。
3、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质保书随货交需方收货联系人。
4、供应数量规格:壹辆。
5、采购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6、交货地点:广东省深圳市中交三航局盐田港道堆项目办公现场。
7、验收方式:双方以外观、试运行等方式验收。
8、采购方式和费用负担: 货到付款 。
9、结算单价确认: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0、付款方式:(1)货到付款。
(2)付款前,供方需提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财务收据给需方,需方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相应款项。
11、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乘用车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需方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
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
12、投标报价单的递交: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15日18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上报价。
13、开、评标:招标人于2023年12月16日10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综合对投标人报价、信誉、实力等因素进行评议并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有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的权力特别是不合理价格,并对此不作任何说明或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14、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后在 2 日内前来招标人所在地签订采购合同
招 标 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地 址: 连云港连云区海州湾街道广州路10号一带一路大数据园B2栋
邮 编: 222042
联 系 人: 梁帅
电 话: 15141766770
招标单位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