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挖掘机,皮卡车,双桥自卸车,水处理设备,消防给水增压稳压供水机组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新矿集团挖掘机、皮卡车、双桥自卸车、水处理设备、消防给水增压稳压供水机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10-11
标题名称 |
【新矿集团挖掘机、皮卡车、双桥自卸车、水处理设备、消防给水增压稳压供水机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入围咨询(010)639 6 3855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1-10-11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1-10-15 |
标段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要求到货时间 |
是否允许代理商 |
1 |
液压挖机 |
辆 |
1 |
伊犁四矿 |
30天 |
否 |
|
2 |
双桥自卸车 |
辆 |
2 |
伊犁四矿 |
30天 |
是 |
|
2 |
四驱皮卡车 |
台 |
1 |
勘探公司 |
30天 |
是 |
|
3 |
纯净水处理设备 |
10m³/h |
套 |
1 |
长城六矿 |
30天 |
否 |
4 |
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增压稳压供水机组 |
WTH-ZW-X-13-18 |
套 |
1 |
伊犁一矿 |
30天 |
否 |
所列品牌、型号仅供参考,皆为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报货物性能及技术要求应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2 标段1/3/4投标人必须是投报货物的制造厂家; 标段2投标人是投报货物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
3.3投报货物的整机及零部件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
3.4具有自2018年1月 1日以来签订过所投货物或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1日起至 2021 年10月15日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8日9: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52283967
QQ:1571675411
招标单位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