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襄阳市饮食供应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房地产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襄阳市饮食供应公司五处房地产(三次挂牌)
项目名称 |
襄阳市饮食供应公司五处房地产(三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HB12023PK100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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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一挂牌价 |
13816920.00元 |
报名保证金 |
4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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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二挂牌价 |
11842355.00元 |
3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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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三挂牌价 |
1471123.00元 |
4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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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四挂牌价 |
7395797.00元 |
2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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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五挂牌价 |
4362284.00元 |
1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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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 |
2023年2月24日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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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 |
2023年3月9日 |
转让方 |
襄阳市饮食供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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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孝文 |
联系电话 |
0710-3346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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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况 |
标的一:位于樊城区前进路5号1幢1层3室一处房产,钢混结构,建筑面积686.09平方米,评估值15018381.6元;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商服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产权证号:鄂(2017)襄阳不动产权第0060679号,标的房产目前存在租赁,租赁期至2023年10月7日。该标的三次挂牌价:1381692.00元,保证金:4000000.00元 标的二:位于樊城区毛纺小区74号门面1-2南侧一处房产,钢混结构,建筑面积627.48平方米,评估值12872124.72元;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商服用地;房屋用途为非住宅,产权证号:襄樊市国用(2010)第330605015-4号,标的房产目前存在租赁,其中一层房产租赁期至2022年12月31日,二层房产租赁期至2023年9月30日。该标的三次挂牌价:11842355.00元,保证金:3000000.00元 标的三:位于樊城区幸福小区集贸市场门面房一幢1单元1层12、13、14、15室一处房产,混合结构,建筑总面积103.36平方米;评估总值1471122.88元;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商服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产权证号:鄂(2021)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133035号,其中标的房产12室目前租赁已到期,原租户尚未清退,13室为转让方自用。14-15室目前存在租赁,租赁期至2023年7月14日。该标的二次挂牌价:1471123.00元,保证金:400000.00元 标的四:位于襄城北街北一处房产,混合结构,建筑面积361.95平方米,评估值8038909.5元,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商服用地,房屋用途为非住宅,产权证号:襄阳市国用(2011)第310235050-2号,标的房产目前租赁已到期,原租户尚未清退。该标的二次挂牌价:7395798.00元,保证金:2000000.00元 标的五:位于襄城北街南一处房产,混合结构,建筑面积213.49平方米,评估值4741612.9元,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商服用地,房屋用途为非住宅,产权证号:襄阳市国用(2016)第20160500129号,标的房产目前租赁已到期,原租户尚未清退。该标的二次挂牌价:4362284.00元,保证金:1000000.00元 本次转让的资产无抵押、担保的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房屋、土地的面积、用途等信息均摘自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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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华仁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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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2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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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
鄂华仁评报字[2022]1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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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总值 |
42142151.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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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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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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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挂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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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结算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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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要求 |
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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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1、标的资产目前均存在租赁行为,原租户尚未清退,若最终受让方不为现标的原租户时,待租赁期结束后,由受让方自行与原租户协商房屋清退事宜,转让方予以协助,由此产生延期交付房屋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商服用地,本次评估值/挂牌价不包含土地出让金。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前,须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土地出让金情况。本次资产转让后,受让方须向相关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变更土地使用权类型。 3、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本次挂牌依据转让方出具的《回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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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分别交纳相应报名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2、受让方需认可湖北华仁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鄂华仁评报字[2022]179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3、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购买。如转让标的涉及房权证载明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到现场查勘标的后报名。递交受让申请及交纳报名保证金时须承诺已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行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包括但不限于过户、办理权证、移交、税费交纳等)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相关税费,并自行审核是否具备并完全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成交后,若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过户而产生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交易双方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全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7、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尾款及应支付的交易费用。 8、成功受让后,受让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事宜,转让方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涉及产权过户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涉及变更土地性质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9、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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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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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
批准机构 |
襄阳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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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机构 |
襄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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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额 |
详见各标的对应保证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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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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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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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户 |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帐号:4200 1648 5080 5300 2976 开户行:建行襄阳紫贞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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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放弃受让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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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需 提供资料 |
自然人 |
持身份证原件及交款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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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公司章程; 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6、交款凭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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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襄阳市饮食供应公司
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