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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东风日产牌DFL7201VANF6小型轿车(鄂HS71U3) 我要报名
转让底价: ¥ 10.100000 万元 挂牌时间:2024-03-08 至 2024-03-21
项目编号:HB2024DF100572
保证金: 万元
支付方式:
企业性质: 国资
转让方:荆门畅游三国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标的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信息
评估信息
经办人联系方式
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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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B2024DF100572 | 监测编号 | GR2024HB1000358 |
项目名称 | 东风日产牌DFL7201VANF6小型轿车(鄂HS71U3) | 转让底价 | 10.100000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03-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3-21 |
标的所在地区 | - |
机动车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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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正在运行 | ||
机动车品牌 | 东风日产牌 | 原车牌号码 | 鄂HS71U3 |
车架号 | 登记日期 | 2022-03-28 | |
购置日期 | 颜色 | 黑 | |
使用年限 | 数量 | 1 | |
排量 | 1997ml/115kw | 排档 | |
行驶公里数 | 约3.6万 | 年检至 | |
交强险 | 2024-03-26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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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估报告显示该车辆车身外观成色较好、无碰撞痕迹、发动机无渗油、车辆方向盘、真皮电动座椅无磨损、综合整体车况较好。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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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3-08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不含车牌)、按车整体转让,过户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过户所涉税、费,以及维修费、违章费、保险费、年检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对标的作充分了解,意向受让人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现状和瑕疵知晓和认可,一旦受让成功不得以对标的物相关信息了解不详为由拒绝交付,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及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与义务。 3、车辆成交后,实际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显示数据如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4、如受让方需将转让标的转移至外地的,自行到当地车辆管理部门详细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并提前备齐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文件资料。成交后,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或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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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车辆具体违章次数、扣分、罚款数据以车管所系统查询为准(买受方自行查询违章、扣分、罚款等相关数据,不得以车辆违章查询不准确为由而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拒绝办理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荆门市裕丰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所出具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2024年)第020601、第020602、第020603、020605号)的所有内容,不持异议。 4、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需缴纳车辆过户押金人民币5000元/辆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自车辆移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提档)手续,过户押金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凭缴款收据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5、经资格审核,被确认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不计息)。 6、车辆成交后,买受人在足额支付标的价款后,需另行支付每台车500元的评估费用至荆门产权公司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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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不接受联合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现场勘查说明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20087760810402 开户行:荆门东宝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河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之日17:00时前足额缴纳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为准)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并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进行报名登记,方可取得受让资格。 标的成交后,报名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标的成交价款。 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场内协议的方式交易。若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款账户(不计息)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⑴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⑵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⑶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⑷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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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荆门畅游三国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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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荆门市裕丰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2-06 |
评估报告文号 | 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2024年)第020601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0.1 |
账面净值(万元) | 0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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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邹夏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242633268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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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内部决议文件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正面 (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反面 (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暂无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