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迷你WMWLN710 | |
代理单位 | 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拍卖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26日10时至2020年6月29日10时在“淘宝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沪BXS831车辆;品牌型号: 迷你WMWLN710;车架号: WMWLN7106H2G66964;发动机号: F401H494B48A20A;使用性质:非营运;表显里程:393;年检过期: 2019/12/31;启用日期: 2017/12/15; 出厂日期: 2017/4/1; 不带牌;不办转籍;无车辆登记证、有行驶证、无购置证;违章: 截止至2020年5月27日第三方APP查询无;有查封、未抵押;黑/灰色;2.0排量;车况一般; 停车费: 2020年5月1日起,30元/天,拖车费2000元; 车辆停放地址: 宝山区沪太路4009弄200号甲。
评估价:20.98万元
起拍价:15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注: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将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时间内付清抵扣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因车辆尚未办理退牌手续,买受人应向辅助机构支付办证押金9万元,办证押金将在车辆退牌手续及证照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无息退回。
二、拍卖标的特别告知:沪籍车辆成交后,本院出具相关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应在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30天内配合辅助机构办理车辆退牌过户手续。
买受人如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1.逾期未支付成交款。2.不符合车辆办证条件。3.收到法律文书后逾期未办理车辆退牌过户手续。
因买受人违约或悔拍的,法院可以重新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三、车辆办证条件:
1.沪籍车辆成交后
车辆只能办理上沪牌或上沪C牌。买受人如需上沪牌:沪籍人士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车辆额度证明单;非沪籍人士除提供有效身份证、在沪居住证、车辆额度证明单以外,另须提供有效临时居住地所辖的公安部门开具的纸质居住证明;
买受人如需上沪C牌照,需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住址为外环以外的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
(2).办理沪C牌照,需本人持有效驾驶证到场拍照并签署承诺书;
(3).个人名下只能有两辆沪C车辆;
(4).注册在外环以外的公司,沪C牌照数量不受限制(名下车辆不能有报废、未年检、累计超过5条未处理的违章)。
2.非沪籍车辆成交后
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当地办证政策,成交后不能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拍卖时间:2020年6月26日10时至2020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五、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七、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除车牌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0年7月9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户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古北新区支行;账号:6228400037116264960),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沪籍车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辅助机构协助买受人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违章滞纳金、拖车费、停车费等)。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6月2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快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若无法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送达。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办证押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四平支行
银行帐号:
咨询电话: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顾先生)18721252806 021-51681164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009弄200号甲
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962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4日
招标单位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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