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 上海风火轮摩托车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2931.56万元 | 中标联系方式 | |
招标单位 | 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工会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摩托车 | |
代理单位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口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项目编号:JM-2018-07-11089
长春市采购中心组织的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口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普阳街3177号)2楼B区
联系人: 李娜 张鹏翔
联系电话:0431-88779626 86702379
二、采购人名称: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大路
联系人: 贡丽娟
联系人电话:15568892269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口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
计划编号:JM-2018-07-11089
四、成交情况
序
分包名称
中标供应商
中标价格(元)
单位地址
1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口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
上海风火轮摩托车有限公司
29315660
上海普陀区同普路1448号
五、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贡丽娟 刘明树 苗玉春
六、主要成交标的物的详细信息:1、名称:摩托车;品牌型号:哈雷FLHX;数量:10辆;单价;367600元人民币;2、名称:摩托车;品牌型号:比亚乔MP3500;数量:160辆;单价:1450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2018年08月15日至2018年08月17日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8月15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招标单位
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工会
中标单位
上海风火轮摩托车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