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年前
4年前摘要信息
| 招标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渝C19Z89吉利牌汽车一辆司法变卖公告  
受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21年1月4日10:30起至2021年1月7日10:30止(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变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渝C19Z89吉利牌车一辆,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品牌型号为吉利牌JL7152D,车辆识别代码为LB37624S1FL039567,发动机号:F8L420793,排量/功率:1596ml/87kw,初次登记日期:2015年12月7日, 年审检验合格至2021年12月31日,变卖保留价:0.5万元,竞买保证金:0.1万元,竞价阶梯为伍佰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停放地重庆市大足区鼎庚二手车交易市场【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龙东村一组(龙棠大道路边)】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需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保证金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账户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未解除抵押,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
2、据评估报告显示:该车保养极差,使用年限6年,行驶里程120000公里,该车曾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前纵梁有修复痕迹,左前减震受损,机盖锈蚀,离合器不能正常工作。该机动车欠缴停车费(停车费时间从2020年7月10日开始计算,10元/天)均由买受人承担。
3、变卖成交后,执行法院根据成交价款和变卖费用的到账记录出具法律文书,由买受人自行领取,买受人接到法院通知后应于1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前往法院领取。执行法院对法律文书和买受人有效身份证明核对无误后交付机动车,机动车应从变卖专用车位移走。若买受人经通知后怠于到停车地点办理交付手续或者机动车交付后,买受人怠于将机动车移走,导致机动车仍然占用变卖专用车位,执行法院将依据其合法收费标准向买受人收取停车费。
4、标的物过户由执行法院协助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风险。 
6、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仔细查看标的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7、竞价程序结束前两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两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我集团竞价系统的时间为准。 
竞价界面的显示提醒:公告上的结束时间即为竞价界面显示的自由竞价时间加两分钟延时时间,若在延时时间内无人出价,竞价会结束;若有人出价,竞价时间继续顺延两分钟。 
8、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9、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10、因报名、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到账、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等事项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办理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过于接近竞价会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会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1、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照成交价的2%支付变卖费用。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43770553   谷老师 QQ:346419297
查看标的联系人:罗老师 13594679768
大足支所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3号(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交易中心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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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联交所集团大足支所
                                       2020年12月31日
招标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