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平定县文物管理中心(平定县博物馆)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开河寺石窟保护利用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代理单位 | 山西兴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开河寺石窟保护利用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其它
发布日期:2023-02-24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浏览次数:834
实施地: | 平定县 | 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业 |
依据文件: | 关于开河寺石窟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依据文号: | 平发改社【2021】161号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03-28 | 标书发售时间: | 2023-02-24至2023-03-01 |
开河寺石窟保护利用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SXXY-ZB-GG-20230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阳泉市 平定县 一、招标条件 开河寺石窟保护利用设施项目招标编号2023GC010013由平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 社[2021]1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平 定县文物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兴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河寺石窟保护利用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1、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边坡治理约3000㎡, 长城墙工程840㎡,院落整治3500㎡及绿化工程约2000㎡。2、展示利用设施:新建展示 厅300㎡,配套多其他角色类型陈展。3、配套服务设施:新建游客管理服务中心800㎡,旅游公厕 80㎡,改建生态停车场2000㎡,参观步道300㎡,连接道路工程3000㎡;配套消防水池 40m³、给水管600m、排水管100m、天燃气管600m、供电线路600m、垃圾清理、拆除工程 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 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 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建设地点:平定县石门口乡乱流村西魁头山东石窟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 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 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 设计能力。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 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2)工程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 要求,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 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本项目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未担任其它在 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联合体形式投标 (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 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 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及各方承担的响应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 明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为 施工 单位,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 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5省内企业须在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 3.6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式。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 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 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 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17时30分至 2023 年 3 月 1 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 (http://ggzy.yq.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 (http://ggzy.yq.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 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阳泉市)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等)。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 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9时30分,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的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 (http://ggzy.yq.gov.cn/)不予受理。 5.3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提供的投 标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编制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 章(电子章),并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ggzy.yq.gov.cn/)。 注:与本次招投标有关的技术问题可与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353-3333133。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8日9时30分 开标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 (http://ggzy.yq.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 西省•阳泉市)网上发布。 7.2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凡有意参与投标人,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主体库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53-3313316;主体 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3-3333189)。 7.3工程采用远程在线方式开标,具体操作内容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 省·阳泉市)》下载中心相关内容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平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平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翟晓辉 电 话:0353-6188012 招标人:平定县文物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丽丽 电 话:1319123234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兴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西路盛世华庭五层 联 系 人:张璐、闫晓茜 电 话:0353-5673080 电子邮件:sxxy_zbdl@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div>
招标单位
平定县文物管理中心(平定县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