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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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起 拍 价 : ¥4,500 | 加价幅度 : ¥90 | 类 型 : 拍卖 | |
保 证 金 : ¥900 | 竞价周期 : 1天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
市场价 : ¥6,000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本院定于2020年3月26日10:00至2020年3月27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1/18,户名: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车牌号为“桂ABN729”金杯牌汽车一辆
一、标的物详情
1.车辆所有权人为被执行人李天隆,该车辆识别代号:LSYAFAAP1CG260231;发动机号码:015979;车辆型号:金杯牌SY6370C2SBW;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身颜色:香槟金;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车辆品牌:金杯牌;出厂日期:2012年9月3日;发证登记日期:2012年11月16日,行驶里程:36587公里,该车辆保险情况(2018年12月)、年检有效期止(2019年11月30日)。
2.违章信息: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第三方平台查询,该车辆无违章未处理,详情请买受人自行前往交警部门确认;
3.瑕疵披露:车辆外观一般,有刮痕,内饰有磨损。目前扣押于本院广场内。该车辆未经鉴定,是否有火烧、泡水、大修等情况不详。购买前请务必实地看样,未看样竞买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1.拍卖竞价时间:2020年3月26日10:00至2020年3月27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2.起拍价:4500元;保证金:900元;增价幅度:9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支付宝账户(未有支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日内向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定在2020年3月23日9:00-10:00,请提前联系法院报名看样,届时自行前往。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车辆外观一般,有刮痕,内饰有磨损。详情请咨询法院,请在参与竞拍前实地察看标的物,认可后方可参与竞买。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
1.拍卖形成的税费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主体承担;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4.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拒绝签收拍卖相关通知或因下落不明等原因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工作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00602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区支行,子账户账号:45050159725800000115-00602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2.传统支付:银行转账至我院账户[注明:(2020)桂0122执恢47号拍卖款]。
九、该标的物由拍辅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辅助拍卖,成交前提供咨询、看样等服务且均为免费服务,如该辅助机构强制将上述免费服务捆绑提供,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投诉地址:南宁市武鸣区红岭大道2号武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投诉电话:0771-6219112。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费与拍卖人无涉。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或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武鸣法院”查询。
法院监督电话:0771-6221249(标的详情及业务问题请拔打下方拍辅服务公司电话咨询)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及看样电话:0771-6015720、400-8284666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南宁市武鸣区红岭大道2号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收费告知书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运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我院将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辅助性工作委托有关社会机构承担,现将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收费事项告知如下:
一、经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完成相应辅助工作后,标的物拍卖成交或流拍后经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的,应向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支付辅助工作费用。
(1)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100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4‰;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
(2)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2%,超过5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3)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10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0万元。
二、对标的物需要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所产生的费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行业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收取,没有规定的,按照市场价收取。
三、辅助工作费用或必要的实际支出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拍卖须知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3月26日10时至2020年3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1/18)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1.车辆所有权人为被执行人李天隆,该车辆识别代号:LSYAFAAP1CG260231;发动机号码:015979;车辆型号:金杯牌SY6370C2SBW;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身颜色:香槟金;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车辆品牌:金杯牌;出厂日期:2012年9月3日;发证登记日期:2012年11月16日,行驶里程:36587公里,该车辆保险情况(2018年12月)、年检有效期止(2019年11月30日)。
2.违章信息: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第三方平台查询,该车辆无违章未处理,详情请买受人自行前往交警部门确认;
3.瑕疵披露:车辆外观一般,有刮痕,内饰有磨损。目前扣押于本院广场内。该车辆未经鉴定,是否有火烧、泡水、大修等情况不详。购买前请务必实地看样,未看样竞买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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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需要使用“拍卖按揭贷款”服务的买受人应在竞拍前十五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单位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相关材料,向贷款服务的银行咨询办理,进行贷款资质初步审核,由贷款服务的银行初步评估、确认贷款额度及首付款额度后,应在拍卖公告期满前五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并取得拍卖号,在竞拍前五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单位收入证明、银行水流等相关材料,向贷款服务的银行咨询办理,进行贷款资质初步审核,评估贷款额度及首付款额度。申请拍卖按揭贷款的竞买人竞拍成功的,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尾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详见公告)。因办理“拍卖按揭贷款”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服务使用者自行承担。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771-6221249(标的详情及业务问题请拔打下方拍辅服务公司电话咨询)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及看样电话:0771-6015720、400-8284666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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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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