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 广西景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禾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中标联系方式 | |
招标单位 | 宾阳县环境保护局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维护管理服务 | |
代理单位 | 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宾阳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于2018年6月8日就宾阳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引进第三方运营维护管理服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宾阳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引进第三方运营维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NZC2018-G3-00011-WDMN)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标项
货物名称
预算金额
A分标
思陇、新桥、宾州、武陵、中华、邹圩、新圩、陈平等8个镇68套处理设施,日处理废水4125吨,合同期限为2年,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121万元/年
B分标
大桥、王灵、黎塘、洋桥、和吉、古辣、露圩、甘棠等8镇63套处理设施,日处理废水4229吨,合同期限为2年,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127万元/年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2018年5月18日。
四、评标日期:2018年6月8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市民中心10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符妃燕、郭巧、郭嘉政、刘宗秋、郭又铭
五、中标信息
A分标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景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荔园路2号(尚饶大厦)A座2121号房
3、中标金额:=2411000\*CHINESENUM2贰佰肆拾壹万壹仟元整(¥2411000.00元)
4.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年限(年)
单价(元)/年
宾阳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引进第三方运营维护管理服务(思陇、新桥、宾州、武陵、中华、邹圩、新圩、陈平等8个镇)
思陇、新桥、宾州、武陵、中华、邹圩、新圩、陈平等8个镇68套处理设施,日处理废水4125吨
2年
1205500.00
服务要求:
1、如采购人有服务需求的,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如需要到现场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在8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8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和能力应答,因技术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B分标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禾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宾阳县宾州镇商贸城建材市场东区13排6号
3、中标金额:=2381196\*CHINESENUM2贰佰叁拾捌万壹仟壹佰玖拾陆元伍角整(¥2381196.50元)
4.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年限(年)
单价(元)/年
宾阳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引进第三方运营维护管理服务(大桥、王灵、黎塘、洋桥、和吉、古辣、露圩、甘棠等8镇)
大桥、王灵、黎塘、洋桥、和吉、古辣、露圩、甘棠等8镇63套处理设施,日处理废水4229吨
2年
1190598.25
服务要求:
1、如采购人有服务需求的,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如需要到现场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在8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8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和能力应答,因技术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未中标人评审得分及排序
A分标
投标单位
评审综合总得分
评审名次
广西新宇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3.50
2
广西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0.36
3
广西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4.78
4
广西金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9.27
5
B分标
投标单位
评审综合总得分
评审名次
广西恒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8.78
2
广西恒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6.49
3
广西新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4.47
4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宾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宾阳县宾州镇枫江街238号
联系人:陈晓舟;联系电话:0771-825909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西184号B区2号楼
联系人:陆工;联系电话:0771-5841135(项目部)、5583316(财务部)
3、监督部门: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771-8231525
八、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宾阳县环境保护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代理服务费金额:A分标:=26288\*CHINESENUM2贰万陆仟贰佰捌拾捌元整(¥26288.00);B分标:=26050\*CHINESENUM2贰万陆仟零伍拾元整(¥26050.00)
代理服务费执行的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十、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办理。
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1日
招标单位
宾阳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