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四川公司阿水公司绰斯甲水电站微机防误装置询价采购项目采购 2025-10-25 15:40:03 发起异议/投诉 四川公司阿水公司绰斯甲水电站微机
摘要信息
| 招标单位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自然资源局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龙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二厂)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 | |
| 代理单位 | 四川融才弘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发布时间:2020-07-07 11:5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32212020000377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自然资源局汶川县龙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二厂)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 |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6月30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 一、 第五章 申请文件格式,原文如下: 三、承诺函 致: 黑水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公司完全满足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7.1 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甲级资质。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资格预审以求侥幸通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申请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申请文件中提供的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 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修改为: 三、承诺函 致: 汶川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公司完全满足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7.1 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甲级资质。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资格预审以求侥幸通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申请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申请文件中提供的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 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0 年 7 月8 日14:00(北京时间),更改为: 2020 年 7 月13日14:00(北京时间),资格审查地点不变。 | |||
| 更正日期 | 2020年07月07日 |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 无 |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自然资源局 | ||
| 地址: | 汶川县威州镇园林路 17 号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7-6222511,0837-6331287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 | 四川融才弘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蜀西路52号珠宝中心2A栋704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伍先生;联系电话:028-6167665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伍先生 | ||
| 电话: | 028-61676657 | ||
| 五、附件 |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