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 二、供应商名称:江西旭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南昌市红谷滩区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 南昌铭锋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 | 中标联系方式 | |
招标单位 | 南昌铁路通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上饶铁路机车车轮有限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自动裁切机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南昌铁路通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上饶铁路机车车轮有限公司)自动裁切机采购项目招标评审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南昌铁路通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上饶铁路机车车轮有限公司)自动裁切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南铁通达物招(2024)44号),于2024年11月29日,在南昌完成了该项目的开、评标工作。现将该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包件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1 | 自动裁切机 | 南昌铭锋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南昌铁路通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南昌铁路通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0791-87021438
电子邮箱:1789904049@qq.com
南昌铁路通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中标单位
南昌铭锋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