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蒙山县人民法院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五羊本田牌WH110T-7型两轮摩托车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蒙山县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12月6日10:00至2020年2月3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4/06,户名:蒙山县人民法院。)对蒙山县永兴摩托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15辆五羊本田牌两轮摩托车分别进行网络公开变卖,现统一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15辆五羊本田牌WH110T-7型两轮摩托车,所有车辆均为未入户登记新车,相关车辆出厂合格证等材料齐全,各车辆车架号及其他信息详见标的物清单,拍卖标的物包含车身、双后视镜、电瓶,不包括车辆护杠、坐垫、头盔等其他附带品,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变卖时间及起拍价:
变卖时间定于2019年12月6日10:00至2020年2月3日10:00(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本院变更变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重新公告。
起拍价:车架号为LWBTCH708J1005196、LWBTCH705J1006628、LWBTCH704J1005258三辆摩托车(无钥匙启动功能)起拍价为10450元/辆,其余12辆摩托车起拍价均为9025元/辆;保证金1800元/辆,增价幅度100元/辆。
三、变卖及报名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淘宝网开设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蒙山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蒙山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说明:如未办理变卖授权委托手续而参与竞拍成交的,自行承担二次过户或交付等后果)。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2019年11月29日至2020年2月2日止(节假日休息)或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六、特别提醒: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七、款项交付:变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蒙山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广西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423612010107656298),缴款时请备注变卖标的物或缴款后及时告知本案承办法官(0774-6283430)。变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八、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是否可以适用“变卖按揭贷款”:不确定。如需办理贷款请自行与银行咨询协商。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买界面。
咨询电话:0774-6283430 联系人:唐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广西蒙山县人民法院
蒙山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8日
招标单位
蒙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