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滨海街道办事处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下水道清淤服务 | |
代理单位 | 厦门国盈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发布时间:2020-12-21 13:2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滨海街道办事处曾厝垵文创村下水道清淤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滨海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思明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21日 12:5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2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0年12月1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斐昂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2081687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滨海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38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20816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国盈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23A之一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2-2237072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滨海街道办事处曾厝垵文创村下水道清淤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3]GY[GK]202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滨海街道办事处曾厝垵文创村下水道清淤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结果公告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向采购人指 定银行账户转账或提交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按放弃中标资格的情形追究相应责任。 2、如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对投标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履约保证金扣除的,投标人应于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七日内补足,采购人每次在向投标人付款前,将检查履约保证金是否足额,不足时,采购人将从待支付款项中扣除补足履约保证金后再向投标人支付剩余款项。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不存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且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除采购人退还履约保证金义务外)后10日内,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的无息退还。”更正为“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结果公告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向采购人指 定银行账户转账或提交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按放弃中标资格的情形追究相应责任。 2、如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对投标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履约保证金扣除的,投标人应于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七日内补足,采购人每次在向投标人付款前,将检查履约保证金是否足额,不足时,采购人将从待支付款项中扣除补足履约保证金后再向投标人支付剩余款项。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不存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且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除采购人退还履约保证金义务外)后10日内,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的无息退还。4、经评审,若中标人被认定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中标价的2.5%收取该企业的履约保证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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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滨海街道办事处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380号
联系方式:0592-2081687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国盈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23A之一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37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斐昂
电 话:0592-2081687
厦门国盈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7日
招标单位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滨海街道办事处
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