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原文
缙云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8日10时至2024年11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法院账户名:缙云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8/07?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075.0cMa14)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浙K96W59号长安牌汽车一辆。
车牌号为浙K96W59号,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品牌型号:长安牌SC7169G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LS5A3DBE7HA009101,发动机号:HC4AJ027986,注册日期:2017年08月31日,该车表显里程:138915KM,燃料种类:汽油。排放标准:国5。年检有效时间:2025年08月31日。该车违章记录:违章7次(具体违章情况以车管所记录为准)。若有违章,所有违章罚款由买受人承担。是否抵押:否,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为准。
瑕疵说明:该车全车多处严重受损变形未修复,多处配件更换,A柱及顶边受损,右侧裙边严重变形。使用前,建议车辆进行全面保养维护。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该车于2024年5月16日停放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车头西南313米停车场,停车费每天15元,由买受人支付。
特别提醒:
1、若有违章,违章罚款由买受人承担。车辆成交确认后买受人须在10个自然日内提车,超出10日后续产生的停车费用(20/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在成交确认后一个月内完成提档过户手续,逾期造成不能过户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丽水市莲城公证处为本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等,如有违章、年检、过户、单证补换,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排放标准以车管所实际检测数据为准,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请竟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市车管所,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拍卖人对此不负责任。
评估价:1.85万元,变卖价:1.04万元,保证金0.2万元,增价幅度0.02万元或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4年9月13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看样地点: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腊口镇桥头停车场(车头西南313米)。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现场登记看样,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看样联系电话:0578-3136870。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其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至公告发布前,无优先购买权人向本院提出申请。如有本院未通知到的优先购买权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竞买的,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3日下午15:00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申请及证明材料,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主张优先购买权,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电话告知本院(联系电话:0578-3136870),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缙云县人民法院中转资金专户
收款银行:浙江缙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云支行
收款账号:622858099990642237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九、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变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78-3316595。
咨询联系电话:0578-3136870。
看样联系电话:0578-313687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缙云县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
招标单位
缙云县人民法院